2017-04-22

Camera movement in parallel relation (2017-04-22)

荒廢多時,前些日子裡努力過了幾張頁片,並有加上搖擺(swing)[1] 的操作,發覺如要獲得 infocus,總是可以觀察到在摸索之間成立了平行關係,最激動的是基本上解決入門來的疑惑。

一般且必要的是為求景深而為的 lens tilt,[2],為了修正幾何而為的 back tilt,[3] 還有兼具有限地克服空間透視變形,或者刻意造成投影變形所用的搖擺動作。

做了鏡頭(objective)端的 swing,在後背角度不動(指 swing,「垂直面」的搖擺;其實已有 back tilt)[4] 的狀態下,求 infocus (合焦)是非常艱鉅的任務。便用相對的背板搖擺(back swing)—前板往左邊擺 ←3°,後板就往右邊擺 →3°—,大約協調之後就可以達到不錯的結果。

這算釐清了什麼疑惑呢?拿以前的實作來具體描述:
「描寫的對象有相當高度,也略有深度,至少臺階到門板都要清晰。前、後組均 tilt↓5°」[5]
「小廟在土坵上,所以第一步就是整個 level 上仰,然後背板(焦平面)下壓補償回來,以垂直於地基。前板(鏡頭)做個 tilt,前組升高—主要是為了構圖修正—,沒有用到「搖擺」」[6]
「一開始取景便以基座上引,base tilt-up,然後焦平面 tilt-down 補償回來,約 20°。能用腳架、雲臺等手段達到的,以外在調整優先;取景作業儘量不要吃到移軸容許量,少少的 shift (rise/fall, shift)倒不是絕對不許,當以「修飾」視之。前板(鏡頭)也相應地 tilt-down,今日特別的一道題在於 swing  [...]」[7]

在一開始的 back ground-tilt 改變全機的歸零/鏡背平行關係,然而在鏡頭也做了 objective ground tilt 之後,好似回到歸零關係?可以觀察到,鏡背之間更像一種 rise/fall 的修正!在中小幅用的移軸鏡操作項目裡,普遍稱為「shift」(相對於沒有爭議的「tilt」),即是這樣的狀態。這狀態不是單純回到歸零,乃對於 back ground-tilt 的補正。

垂直面的「互補性」搖擺亦然。當一個有效面(effect plane,此或為 objectvie plane,或為 focal plane)不平行另一有效面時,投影必然隨角度愈大,愈不可能獲得需要的景深範圍。所以加入在另一個有效面上的互補偏移量,達到事實上趨近於平行關係。操作完畢後,整臺相機看起來歪七扭八的,何來「歸零」?明顯不是的。凡清晰的成像來自正確平面的企求,是應用此類觀景相機(view camera)的必要認識。


---------------
[1] 鏡頭或/和焦平面的同軸旋轉。
[2] 此謂鏡頭的 objective (≈lens) plane 和景平面(subjective plane)發生一定範圍的角度變化,而有投影大景深的效果。
[3] 「Back」指焦平面,和鏡頭 tilt 一樣,都可以同軸旋轉。
[4] 以前的紀錄都會提到,為了 accomodate 取景的大概狀況,多有基座上揚的狀況,須以 back tilt (有稱「ground tilt」)改善梯形失真。
[5] 見〈新竹州廳,門的寫真 (2016-05-19)〉,YOSEF [LINK]。
[6] 見〈開基土地公—上海4×5 (2016-05-18)〉,YOSEF [LINK]。
[7] 見〈紀事 (2016-04-05)〉,YOSEF [LINK]。這篇附較詳細的圖示紀錄。